山东出台5个方面11项举措加强生猪全链条监管
山东省日前印发《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着眼于非洲猪瘟疫情传入、发生、传播的各个风险环节,突出加强生猪全链条疫情防控监管,重点细化严防餐厨废弃物直接饲喂生猪、强化养殖屠宰环节检疫监管、加强加工经营环节监督检查、压实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等具体措施。
据了解,山东省非洲猪瘟防控已取得阶段性成效。“但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,受全国疫情和猪周期等多重因素影响,生猪生产和保供稳价压力较大。”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唐建俊说,针对此,《意见》从防疫监管、检疫监管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、生猪生产发展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五个方面提出了11项举措。
在生猪养殖环节,《意见》提出要总结推广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方案,指导建立并落实封闭管理、清洗消毒等关键防控制度措施,严格病死猪无害化处理,严禁泔水喂猪;在屠宰环节,出台生猪定点屠宰设置规划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,严厉打击私屠滥宰、注水注药、违规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在严格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方面,《意见》明确严禁采购、经营无合法来源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生猪产品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猪肉制品加工企业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、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,规范冷库和冷冻肉经营者的经营行为,防止病死猪及其产品流向市场、进入餐桌。
根据《意见》,山东省还要着力稳定生猪生产。首先,压实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,各级政府要承担起生猪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,调整优化畜禽养殖“三区”划定。同时要加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倾斜力度,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,对受影响较大的规模化养猪场户实施临时性生产救助,并落实好省里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。
为全面提升动物防疫能力,《意见》提出要加快全省免疫无口蹄疫、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,支持胶东半岛率先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,鼓励企业创建无疫小区。同时,稳定基层动物防疫和市场监管机构队伍,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,加快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改革,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落实到位。